柳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fā)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九小場所”消防安全隱患

集中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柳政辦發(fā)〔2024〕26號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九小場所”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整治行動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柳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5月29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九小場所”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整治行動方案

為深刻汲取離石“11.16”、臨縣“5.7”、汾陽“5.8”火災事故教訓,有效遏制我縣火災事故發(fā)生,確保“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按照市消防安全專業(yè)委員會《全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全市深入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實施方案》工作部署,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理念,按照“全覆蓋、零容忍、重實效”要求,對全縣“九小場所”開展不留死角、不留盲區(qū)的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整治行動,及時發(fā)現整改一批重大安全隱患和問題、關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場所,處理一批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fā)生,切實維護我縣消防安全形勢穩(wěn)定。

二、組織領導

由公安機關牽頭,聯合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消防救援部門和網格員組成聯合檢查組,并成立領導組:

組 長:趙一政 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常務副組長:康 偉 縣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馬彥榮 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局長

付東偉 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強永平 縣公安局副局長

副 組 長:嚴翰華、李鵬飛、劉永明、劉昌峰

成 員:縣公安局各派出所所長、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各執(zhí)法中隊中隊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柳林縣公安局,主任由副局長強永平兼任,副主任由治安大隊長郭偉擔任,負責此次行動的組織實施、協調、匯報、上報等工作

三、整治范圍

對全縣范圍內“九小場所”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包括“小型學校幼兒園(包括校外培訓機構)、小型醫(yī)療機構、小商店、小餐飲、小旅店、小歌舞娛樂、小網吧、小美容洗浴、小生產加工企業(yè)”。

四、職責分工

公安派出所是本次集中整治行動第一責任主體,成立由公安機關派出所民輔警、公安局機關女輔警、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隊工作人員以及網格員組成的聯合檢查組,負責對“九小場所”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整治。聯合檢查組各成員的職責如下:

(一)公安機關負責對符合《山西省消防安全九種規(guī)模小場所界定標準》的“九小場所”登記造冊,納入監(jiān)管并依法開展消防監(jiān)督檢查,健全消防工作制度,開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實防火措施,督促履行消防職責,整改火災隱患,查處違法行為,對檢查中發(fā)現不屬于公安派出所檢查內容及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消防隱患和違法行為,要嚴格按照“一事一移交”原則,及時向同級黨委政府、應急、消防、住建等部門規(guī)范移交。

(二)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檢查“九小場所”是否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并亮照經營、監(jiān)督管理與消防安全有關的產品質量安全。

(三)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指導公安機關對“九小場所”的消防監(jiān)督檢查、消防知識普及和消防業(yè)務培訓,對公安機關移交的消防進行處理和督改。

(四)網格員要充分發(fā)揮群防群治的管理作用,協助公安機關摸排掌握“九小場所”數量,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五、整治重點內容

重點圍繞以下五個方面對轄區(qū)內“九小場所”開展檢查整治。

(一)整治場所消防安全職責隱患

1.是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

2.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3.是否建立防火檢查、巡查工作臺賬;

4.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熟知本場所火災危險隱患和防火措施、依法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或刑事責任;

5.員工崗前是否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是否達到“一懂三會”(懂本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警、會滅火、會逃生)要求;

6.是否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

(二)整治設施器材安全隱患

1.滅火器是否完好有效,配置數量是否充足,選型是否準確,放置位置是否便于使用;

2.室內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效,消火栓箱體是否被遮擋或圈占,水帶、水槍是否齊全好用,消火栓內水壓是否正常,啟泵按鈕是否能正常啟動消防水泵;

3.疏散指示標志、消防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有效;

4.火災自動報警探測器、簡易自動噴水滅火裝置、煙感報警器等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并定期維護;

5.是否對建筑消防設施定期進行全面檢測。

(三)整治火源、電源、氣源安全隱患

1.是否存在違規(guī)私拉亂接線路問題;

2.電氣線路是否穿有不燃或者難燃線管、有線槽保護;

3.是否違規(guī)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

4.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yè)的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5.大功率電器安裝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整治重大火災隱患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保持暢通;場所外墻門窗是否設置影響逃生、滅火救援的金屬柵欄、防盜網和廣告牌等障礙物;

2.是否存在違規(guī)采用易燃可燃彩鋼板或建筑內部分隔物違規(guī)采用易燃可燃彩鋼板;

3.是否存在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在門廳、樓梯間、走道、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qū)域停放、充電;

4.“多合一”商業(yè)店鋪、作坊式生產加工場所,住宿部分是否與非住宿部分進行防火分隔(住宿部分應設置在靠近出口、便于逃生的地方,且留宿人員不得超過2人);

5.除易燃易爆危險品銷售、儲存場所外,其余場所是否存在經營、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

(五)整治重點場所防火安全隱患

1.住宿場所的客房內是否設置醒目、耐用的“請勿臥床吸煙”提示牌、客房專用手電筒、防毒面具和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是否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2.公共娛樂場所的包房內是否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3.公共娛樂場所營業(yè)區(qū)域內實際容納的消費者人數是否超過最大容納人數,休息廳、電影院、KTV室、酒吧、棋牌室等室內是否設置聲音或視頻報警;

4.餐飲場所使用液化氣罐是否符合相關規(guī)范要求;

5.培訓教學場所的集體宿舍是否設置用電超載保護裝置;是否違規(guī)使用明火及大功率電器。

六、工作措施

(一)動態(tài)摸清掌握底數。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要定時推送新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名單給公安機關。消防救援大隊要及時將不達消防重點單位標準的場所告知公安機關。網格員要對網格內新發(fā)現的“九小場所”立即報告給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要結合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隊、網格員提供的名單持續(xù)定期對轄區(qū)“九小場所”進行摸排,進一步分類健全工作臺賬,完善“有進有出”動態(tài)管理機制,對“九小場所”因面積、人員等條件發(fā)生變化超出其標準的,要及時移送消防救援大隊監(jiān)管,發(fā)現個體工商戶達到“九小場所”標準的要及時登記在冊,上報領導組,納入聯合檢查組管理。對確定的“九小場所”懸掛監(jiān)督公示牌。

(二)常態(tài)化開展消防監(jiān)督檢查。公安機關要按照整治內容對“九小場所”開展全面、嚴格、細致的檢查,逐一簽訂消防安全承諾書、簽訂消防安全職責責任狀,認真填寫《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監(jiān)督檢查記錄》,如實記錄檢查時發(fā)現的消防安全風險隱患、責令改正等情況,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簽字確認,一式三份,被檢查單位留存一份備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逐項登記造冊,一般隱患要立行立改,不能當場整改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整改,需要移交消防救援大隊的現場移交。消防救援大隊發(fā)揮專業(yè)特長,指導公安機關對消防安全的監(jiān)督檢查,確保不留死角,監(jiān)督檢查到位。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檢查“九小場所”是否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并亮照經營,全面排查燃氣經營、充裝、使用等環(huán)節(jié)。網格員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對“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監(jiān)督檢查。

(三)分類閉環(huán)整治消防風險隱患。公安機關要嚴格落實“誰檢查、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并根據風險隱患等級程度視情增加檢查頻次,賦“紅、黃、綠”三色碼整治。對下發(fā)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的,要進行復查復審,確保整改到位;對屬于公安機關依法處罰的消防違法行為,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嚴厲查處;對檢查中發(fā)現不屬于公安派出所檢查內容及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消防隱患和違法行為,要嚴格按照“一事一移交”原則,及時向同級黨委政府、應急、消防、住建等部門規(guī)范移交。其中,需要移交的問題情形主要有以下五方面:一是疏散樓梯、安全出口的設置和數量應滿足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二是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防盜網、鐵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的;三是在生產經營和儲存區(qū)域內違規(guī)住人,生產經營區(qū)域與人員居住區(qū)域未使用防火隔墻、防火門等進行防火分隔的;四是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yè)期間進行電氣焊、切割等動火作業(yè)的,動火作業(yè)人員未依法持證上崗的,燃氣、燃油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管路敷設不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管理規(guī)定的;五是違規(guī)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分隔生產經營、人員住宿、物資儲存和辦公場所的,違規(guī)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進行室內裝飾裝修的,冷庫使用易燃、可燃保溫隔熱材料的,違規(guī)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材料搭建、易燃可燃材料裝飾的。消防救援大隊要對公安機關移交的消防火災隱患進行依法處理及督改。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查處未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從事經營活動的九小場所,對具備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條件、經營者有繼續(xù)經營意愿的,引導其依法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對發(fā)現安全隱患并督促迅速整改到位。

(四)常態(tài)滾動加強培訓宣傳。消防救援大隊組織專業(yè)人員分類、分批對“九小場所”從業(yè)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指導掌握基本消防常識,達到會報火警、會檢查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四會”要求,并通過大講堂、送教上門、交叉互檢等方式對公安民警進行全覆蓋培訓。公安機關、網格員要重點圍繞“九小場所”消防安全防范專題,全面宣傳安全用火用電、火災自救常識及相關典型火災案例,重點人群要做到上門宣傳,在生產加工、用火用電用氣較多的高風險區(qū)域要集中宣傳,切實提升“九小場所”整體火災防范應對能力。

七、方法步驟

本次整治活動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6月1日)。領導組要召集成員單位和所有參與的聯合檢查組成員召開專門會議,對整治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建立協作機制,明確部門責任,實施主體,完成時限。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2日-8月20日)。聯合檢查組要整合各部門的工作力量,扎實推進集中隱患排查整治各項重點工作措施。6月7日完成對全縣所有“九小場所”第一輪檢查。根據檢查的消防隱患劃分隱患等級,已完成整治提升的場所賦予“A級”綠色消防安全告示牌;存在輕微消防安全隱患,未完全整治提升到位的場所被賦予“B級”黃色消防安全告示牌;存在較大消防安全隱患,未開展整治的場所被賦予“C級”紅色消防安全告示牌。不同色標的場所實行分級管理,按照顏色進行不同周期的日常監(jiān)督檢查、復查復審,核驗合格后顏色同時轉變。7月10日爭取“C級”紅色碼“九小場所”清零,8月20日前爭取完成所有“九小場所”全部為“A級”綠色碼。

(三)檢查驗收階段(8月21日-8月31日)。行動結束后,領導組要組織專人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檢查和驗收,對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要形成工作機制,落實監(jiān)管措施,從源頭和管理上切實加強“九小場所”的控制和管理。凡發(fā)現排查有遺漏、整治走過場的,將責成重新排查整治;對執(zhí)法不嚴、弄虛作假的相關人員,將嚴肅追究責任。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理念,要充分認清當前火災形勢的嚴峻性、復雜性,時刻繃緊“九小場所”消防安全這根弦,堅決扛起政治責任,強化底線思維,保持清醒認識,采取過硬措施,加大日常消防監(jiān)管檢查力度,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二)加強部門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公安機關、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隊、網格員建立溝通協作機制,要根據自己的職責充分發(fā)揮主觀能動性,不得推諉扯皮,要實現信息共享、資源整合、共同推動“九小場所”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整治行動取得看的見的效果。

(三)壓實工作責任,強化督導檢查。要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措施,責任落實到人,全力推動風險隱患清理整治工作。各級各部門領導要親力親為、靠前指揮,要從嚴從實從細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適時開展督導檢查和暗訪抽查,跟進掌握開展情況,對存在的重點風險隱患的進行重點跟蹤督察。